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擴大之防疫需要,且基於維護全體師生健康考量,教職員工疫情期間出國,擬定處理原則如下:
- 教職員工以特休等假別或於假日出國:
- 屬疾病管制署公告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注意及第二級警示之國家,請同仁暫緩非必要之旅遊行程。若經主管勸說仍決定請假出國者,應於出發日前一個月提報「馬偕醫學院防疫期間請假/假日出國申請表」及簽訂「切結書」(相關文件如附件WORD檔) 簽核至主任秘書,核定通過者,方能依規定辦理請假作業。
- 屬疾病管制署公告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如中國、香港、澳門、韓國、伊朗、義大利)之國家與一、二級疫情流行地區(續依疾病管制署最新公告辦理),請同仁一律取消出國旅遊行程。
- 配合疾病管制署法令政策,凡同仁以特休等假別或假日自行請假出國,應於出發日前一個月填寫「馬偕醫學院防疫期間請假/假日出國申請表」;各單位主管應掌握關心同仁出國情形。
- 公告前已申請特休等假別或於假日即將出國者,請於109年3月19日前填報「馬偕醫學院防疫期間請假/假日出國申請表」送至人事室彙整。
- 教職員工因公出國:暫緩經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為第一級警告以上之國家(地區)之雙向學術交流活動。
- 即日(3/13)起教職員工自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二、三級警示之國家返國後 (包括因公或個人出國),自第三級警示國家返國者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應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其餘自第一、二級警示國家返國者應自主健康管理14日。
- 須自主健康管理14日之教職員請於家中休養,每日量測並記錄體溫,如有身體不適情形請盡早就醫。
- 因公奉派出國而須自主健康管理者將給予公假,以自假方式出國而須自主健康管理者請以自假(補休、休假、事假或病假)方式辦理請假。
- 教師在自主健康管理14天期間,請先通知教務處課務組洽詢相關事宜;若仍欲上課者請優先以視訊上課方式,若無法以視訊方式上課則建議請人代課或申請調課。
- 各計畫專、兼任助理比照本校職員同仁辦理,請假部分則須請先經計畫主持人通過。
相關連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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