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員生平安: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日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自112年8月15日起適用以下規定:
(一)輕症或無症狀者,依據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規定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衛福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辦理,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避免非必要的外出,有外出需求則請全程配戴口罩,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並請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
學校教職員工生若為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於校內住宿,毋須再移至照護宿舍。
(二)併發症(中重症)者:依據衛生福利部最新防疫措施進行隔離治療,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後,可入校上課。
二、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
(一)學生:
1.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校內常態請假規定辦理。(依病假辦理)
2.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防疫隔離假」 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
(二) 教職員工:
1.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校內常態請假規定辦理。(依病假辦理)
2.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公假」日數,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
三、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
(一) 校園室內外得自主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於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所、搭乘校車或校園接駁車等特定交通工具時,建議佩戴口罩; 健康中心比照衛生福利部所列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規定戴口罩。
(二) 另學校考量教學需求,經與校內師生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可於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自行決定採佩戴口罩措施。
四、自112年8月15日起,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毋須再於PORTAL「COVID-19通報系統」進行通報,敬請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避免非必要的外出,若需外出請全程配戴口罩,該通報系統將於同日關閉退場。
五、疾管署新聞稿及圖卡如附件供參閱。
校內健康關懷專線:學務處衛保組 (02)2636-0303分機1138
馬偕醫學院防疫專責小組 敬上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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