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消防法規定,各機關每半年須執行防災救護演練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總務處於103年10月16日下午,舉行103年下半年消防講習演練活動,邀請中華民國消防安全協會及三芝消防隊到校,對全校教職員做防災應變講習及消防自衛編組演練訓練,課程充實、精彩、豐富,使同仁對於防火救災有更深入之了解,並更熟悉校園防災救護之實際操作情形。
103年下半年防災講習現場實況
103年下半年消防自衛編組演練
自衛消防編組滅火班實際操作情況
自衛消防編組同仁與三芝消防隊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