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補助新聘專任教師執行學術研究工作,培植其研究潛能,特提供新聘教師研究室設置補助申請。
(一)、申請資格與條件:本校新聘之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二)、申請時間:到職後之二年內提出申請。
(三)、研發處收件時間:
1.上學期:8月1日∼8月31日
2.下學期:2月1日∼2月28日
(四)、申請應繳相關表件請至研發處網頁【法規與表格下載】→【研究獎勵與補助】→【新聘教師研究室設置補助申請】。 聯絡人:林音谷小姐,分機1107。